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 202 5 年年度起重机械维修服务项目(框架协议)已获河南油田分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 万元(含税),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标段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共一个标段,设一个中标人, 其它投标人按综合排名依次候选 。
规模 :河南油田东部生产区域(南阳、驻马店市)在用各类起重机械4 2 台(其中采油一厂12台、采油二厂5台、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20台、 石油工程技术研究院 1台、物资供销中心4台)维修保养作业。
项目金额 :金额 36 万元 (含税) ,其中:一厂外委费用3.5万元/年、二厂外委费用2万元/年、油服外委费用15万元/年、工程院外委费用2.5万元/年、供销中心外委费用13万元/年。
范围 : 定期 维护保养 、 故障维修、现场抢修,及维修涉及的机械加工(配件由乙方提供),维保的工作内容,以现场勘察情况为准,最终的工程量以项目经理现场交底为准。要求中标人在维保期为用户单位提出维修明细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3 、 投标人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许可证或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范围包括起重机械维修(桥式、门式起重机) 。
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和银行资信,业绩信誉良好,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保证。
5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 、投标人 202 2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是:http://www.gsxt.gov.cn/);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是: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8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本项目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 接受 分包、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11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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