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新硅业4台QDY25/10T冶金级桥式起重机整改项目(第2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甘肃三新硅业4台QDY25/10T冶金级桥式起重机整改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甘肃三新硅业4台QDY25/10T冶金级桥式起重机整改询比采购项目;
1.2采购人:甘肃三新硅业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场所起重机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甘市特函﹝2024﹞18 号),要求我公司按照《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51-2023)在2024年年底前对吊运熔融金属场所使用的起重机整改完毕,并由酒泉特种设备主管部门检验出具检验报告,超过上述规定期限仍未完成改造的冶金场所起重机不得继续使用,本项目整改完毕并取得检验报告,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4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按照(TSG51-202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整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工期: 30天;
2.4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北大桥工业园区;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TSG51-2023)《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改造完毕通过酒泉特种设备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取得检验报告,详见采购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备A7级及以上的冶金级桥式起重机特种设备生产认证的制造生产企业,具备起重机械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改造资质、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许可证等国家明确要求的相关制造企业 ;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近3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冶金级桥式起重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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