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2025年起重设备检修框架业务,项目业主为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2025年起重设备检修框架业
2.2 工程地点:淮安市淮安区井神路1号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2.3 工程内容:第三分公司内车间上报经股份生产管理部批复同意的关于起重机械设备、设施的检修、抢修计划检修项目,具体检修工作内容以经第三分公司领导及股份生产管理部领导批复同意的《检修外协申请单》上施工内容为准。(需节假日或夜间作业)
2.4 服务期限:2025年度。
2.5 项目预算:约145万元。
2.6 工程规模:第三分公司内有5台固定式起重机、4台通用桥式起重机、5台电动单梁起重机,22台钢丝绳电动葫芦,承包人需熟练掌握上述起重设备类别检修能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起重机械(含安装、修理、改造)类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70万元人民币,且与本次招标内容有相同或相似的起重设备维保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一个合同列一个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和工程内容,合同总金额和合同对应的发票累计金额必须同时达到人民币70万元及以上);
(4)信誉要求:投标人的信誉及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①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②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①②③项必须同时提供,报告生成时间(日期)必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
(5)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投标文件中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现场人员需满足以下最低配备要求:
(1)一名专职安全员,且具有下述任一证书:
a.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
b.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c.应急管理部门认可的相关安全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三名专职高空作业人员,且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
(3)二名专职电工,且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证;
(4)二名专职焊工,且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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