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第三人民医院地下停车库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已具备招采条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挂网比选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选人。
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项目概况:
(1)设备种类:停车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
(2)停车设备泊位数量:地下负1层为地面停车场,地下2-4层为机械车库,泊位数量共385个。
(3)维保内容:负责三医院地下智能机械停车场负1-4层所有配套的智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协助我司停车管理人员工作,协助停车管理工作(负责B库高峰期的停车管理);负责地下机械车库部分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机械故障导致财产损失的赔偿部分及由机械故障导致的车主现场补偿、疏导工作;负责维保期内特种设备使用到期检验检测工作及费用。
1.1.2比选范围:比选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1.1.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1.4项目地点:四川绵阳市。
1.2 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1.2.1服务期限:3年。
1.2.2质量要求: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订维护保养方案,完成车库的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按时更换所有设备、部件或材料,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检验、检测。
1.3 资格要求
1.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2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的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的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机械式停车设备);或尚未换证的比选申请人持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相关资质(许可项目含起重机械的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含机械式停车设备)。
1.3.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机械式停车设备维护保养业绩或机械式停车设备供应业绩中包含维护保养内容。
1.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5信誉要求:不存在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
1.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1.4 获取比选文件
1.4.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申请人,携带:①有效的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1.3.2要求的资质证书)②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到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号(绵投大厦)1406室报名、获取比选文件,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
1.4.2 比选申请人应按规定,在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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