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北方-25-化工粉冶二车间起重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本采购项目化工粉冶二车间起重设备已由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YZN0-WZ-GKJT-25-0443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化工粉冶二车间起重设备1台及安装、调试,
2.2 交货期:2025年7月1日。
2.3 交货地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厂区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序号 | 项目 | 规格参数 |
1 | 额定起重量 | 2t |
2 | 起升高度 | 6m |
3 | 工作级别 | A5 |
4 | 起升机构类型 | NCH型电动葫芦 |
5 | 起升速度 | 快速:8m/min 慢速:2m/min 变频调速 |
6 | 小车运行速度 | (0~20)m/min变频调速 |
7 | 主梁跨度 | 单轨行车 |
8 | 轨道长度 | 8.3m |
9 | 轨道型号 | 25a工字钢 |
10 | 操作方式 | 线地面操作和无线遥控操作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1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安装,子项为桥式B级或以上);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同时提供产品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如为所投货物的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长期代理证明或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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