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3年10月20日,禹州市和汇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9,199,000.00元,利息10,893,392.91元,债权合计20,092,392.91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 借款人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及抵押物 |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费用 | ||||
许昌 | 禹州市和汇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 9,199,000.00 | 10,893,392.91 | - | 抵押、连带保证 | 保证人:由安俊伟、刘亚丽、安俊峰、杨秀珍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禹州市和汇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禹州市阳翟大道与颖顺路交汇处18579.689平方米工业用地及地上7143.31平方米房产抵押担保(厂区)。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河南森源本草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9,900,000.00元,利息11,814,372.93元,债权合计31,714,372.93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 借款人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 |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费用 | ||||
许昌 | 河南森源本草天然产物股份有限公司 | 19,900,000.00 | 11,814,372.93 | - | 抵押、质押、连带保证 | 保证人:由张居耀、闫彩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许昌森源发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禹州市褚河镇轩辕大路东侧产业园26954.79平方米工业土地使用权及7437.29平方米地上厂房、办公楼等抵押担保。 质押:由张居耀以其持有的116万元许昌鑫源发制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闫彩苹以其持有的99万元许昌鑫源发制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禹州市森源(集团)发制品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34,800,000.00元,利息19,119,562.60元,债权合计53,919,562.60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 借款人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及抵押物 |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费用 | ||||
许昌 | 禹州市森源(集团)发制品有限公司 | 34,800,000.00 | 19,119,562.60 | - | 连带保证 | 保证人:由张居耀、闫彩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禹州市森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禹州市颍川办大同路东段路北的6307.19平方米房产及843.351平方米土地;由许昌森源发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禹州市轩辕大路东侧产业园的606.96平方米厂房及4221.154平方米工业土地抵押担保。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许昌森源发制品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6,900,000.00元,利息3,738,501.58元,债权合计10,638,501.58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 借款人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及抵押物 |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费用 | ||||
许昌 | 许昌森源发制品有限公司 | 6,900,000.00 | 3,738,501.58 | - | 抵押、连带保证 | 保证人:由张居耀、闫彩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许昌森源发制品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禹州市颍川办府东路中段西侧822.44平方米的商业房产抵押担保。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禹州市盛德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36,000,000.00元,利息34,672,489.41元,债权合计70,672,489.41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 借款人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及抵押物 |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费用 | ||||
许昌 | 禹州市盛德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34,672,489.41 | - | 连带保证 | 保证人:由许昌森源发制品有限公司、贾维强、梁彩玲、刘明设、贾维景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禹州市金鹏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6,876,697.65元,利息7,255,477.67元,债权合计14,132,175.32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 借款人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及抵押物 |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费用 | ||||
许昌 | 禹州市金鹏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6,876,697.65 | 7,255,477.67 | - | 抵押、连带保证 | 保证人:由罗新建、罗彩范;罗伟东及其配偶赵志会;刘书伟及其配偶李美玲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许华龙提供位于河南安阳市滑县新区滑兴路与南四环交汇处向北112米路东314米42号3158.02平方米商业土地和8612平方米房产抵押担保。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禹州森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8,999,487.07元,利息9,915,540.93元,债权合计28,915,028.00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 借款人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及抵押物 |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费用 | ||||
许昌 | 禹州森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8,999,487.07 | 9,915,540.93 | - | 抵押、连带保证 | 保证人:由禹州盛轩纸业有限公司、韦忠献及其配偶王彩芳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禹州盛轩纸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禹州市梁北镇赵桥村53694.362平方米工业土地及12151.77平方米地上厂房、办公楼抵押担保。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禹州市国光陶瓷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7,577,799.63元,利息13,168,469.18元,债权合计20,746,268.81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 借款人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及抵押物 |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费用 | ||||
许昌 | 禹州市国光陶瓷有限公司 | 7,577,799.63 | 13,168,469.18 | - | 连带保证 | 保证人:由禹州市尚庭置业有限公司、禹州市夏都陶瓷有限公司、席国定、杨国安保证担保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禹州盛轩纸业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6,135,582.54元,利息10,534,639.54元,债权合计26,670,222.08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 借款人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及抵押物 |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费用 | ||||
许昌 | 禹州盛轩纸业有限公司 | 16,135,582.54 | 10,534,639.54 | - | 抵押、连带保证 | 保证人:由禹州市森发工艺品有限公司、许昌森源发制品有限公司、禹州鑫源纺织有限公司、禹州市中陶卫浴有限公司、王建奇、杨小勇、刘俊红、赵同鑫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抵押:由禹州盛轩纸业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禹州市梁北镇赵桥村43978.446平方米工业用地抵押担保;由禹州市新世纪体育公园有限公司提供位于禹州市府西路东侧华夏大道南侧658.65平方米商业房产抵押担保。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禹州市禹大饲料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1,998,791.49元,利息984,162.59元,债权合计2,982,954.08元。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地区 | 借款人 | 截至2023年10月20日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式 | 担保人及抵押物 | ||
债权本金 | 债权利息 | 费用 | ||||
许昌 | 禹州市禹大饲料有限公司 | 1,998,791.49 | 984,162.59 | - | 连带保证 | 保证人:由禹州市吴氏瓷业有限公司、刘雷、禹州市汇宇食品有限公司、禹州市荣成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标的资产项下各户标的资产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http://sales.coamc.com.cn查询或与联系人接洽。
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请立即向我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标的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具有相应购买能力的、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中国境内自然人(不包括台港澳籍、外国(地区)籍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1)中国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本次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的直系亲属;(3)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相关规定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为不诚实经营、诈骗客户资金等违法经营行为所得,或盗窃、受贿、侵占挪用公司财产、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行为所得;(4)其他依据中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变相竞买本次竞价标的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任何对标的资产处置交易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异议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分公司提供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线索和其它相关情况。
联系人:司经理、马经理、芦经理
电话:0371-65744713 0371-86058850 0371-86058890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26号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0371-65744715(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5639635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 电话:0371-69332600
特别声明: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10月20日。上述标的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标的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文章推荐:
阳泉区域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10kv变电站gis预防性试验及gis接地开关(zf12-126kv )检修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