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 华南 公司 林岳大道南侧地块开发(一期) 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林岳地块开发项目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林岳大道以南、广珠西线以东地块,位于佛山轨道交通2号线林岳车辆段第二层盖体上面。施工区域以商业楼为主,总建筑面积达到7448.53m2,商业层数为盖上2层,建筑高度12.2m(指盖上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点高度)。
林岳地块开发项目分3期进行,本次为第二期开发的商业街37-41栋,建筑面积约7448.53m2。二期开发的楼栋均为2层商业楼,建筑高度为12.2m。
2.2 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招标 数量 | 招标工程量 (台班/月数/方量) | 使用单位(项目名称) | 备注 | |
塔式起重机 | 6013 | 1 | 5 | 林岳地块开发项目 | 配备一名塔吊司机、两名指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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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设备品牌要求:国内知名大厂塔机品牌(如中联重科、中天、徐工、沈阳三洋、永茂建机、中升建机等)。 2.塔式起重机主要参数要求: (2) 塔机形式:平头塔机,额定起重力矩1000KN.m,标塔高度不低于45m左右,最终安装高度 45 米(根据实际作业工况确定),起重臂安装长度 60 米(吊 1.3吨),最大起重量 6 吨(四倍率)。 (3) 随机应配套附件平衡臂配重块、塔吊基础预埋件、附着框及连接螺栓(螺栓强度等级≥10.9级)、销轴、避雷针、风速仪等。所有构件使用高强螺栓、螺母必须为全新。 (4) 塔机安装符合GB/T28264或JGJ332要求的安全管理系统; (5) 整机性能应满足GBT 5031-2019等标准规范要求,且塔式起重机出厂年限不大于5年(含建设工期)。 (6) 必须符合项目工程所在省份属于沿海地区(广东、广西、浙江、安徽、福建),严格按各省起重机械防台风规定要求执行塔机技术标准和安全措施。 (7) 基础预埋件要求采用原厂部件,预埋件需在2024年6月20号(暂定)到达送货项目部。 (8) 整机进场以实际书面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9) 塔机安装、拆卸用的起重设备(如汽车吊等):由 投标 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
包括设备租赁、设备及基础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交货以及现场设备安装、拆除(包括基础预埋件、附着装置等)、调试、检测取证、使用登记、安全检查、维修保养、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以及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设备安装、调试、取证、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在技术规范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投标人须无偿补充供货。非标附着装置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设计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公告媒体
10.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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