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热处理生产线及门式起重机等设备采购招标人为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五环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热处理生产线及门式起重机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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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00000096014086001001 | 真空热处理生产线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 18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乙方应于通知送达5天内将设备运至甲方设备安装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5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 | 500.00 | |
C1100000096014086001002 | 箱式炉热处理生产线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 18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乙方应于通知送达5天内将设备运至甲方设备安装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5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 | 500.00 | |
C1100000096014086001003 | 铝合金热处理生产线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 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乙方应于通知送达5天内将设备运至甲方设备安装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5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 | 500.00 | |
C1100000096014086001004 | 连续热处理生产线(推盘式)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 15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乙方应于通知送达5天内将设备运至甲方设备安装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5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 | 500.00 | |
C1100000096014086001005 | 连续热处理生产线(步进式)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 15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乙方应于通知送达5天内将设备运至甲方设备安装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5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 | 500.00 | |
C1100000096014086001006 | 井式预抽真空保护气氛炉(淬火炉、回火炉)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 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乙方应于通知送达5天内将设备运至甲方设备安装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2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 | 500.00 | |
C1100000096014086001007 | 淬火冷却、循环设备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 1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乙方应于通知送达5天内将设备运至甲方设备安装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25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 | 500.00 | |
C1100000096014086001008 | 门式起重机 | 2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生效后 8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乙方应于通知送达5天内将设备运至甲方设备安装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2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 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安装现场 | 500.00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标段(包)八的制造商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需包含:门式起重机(B));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提供网站截图(评审时以评标委员会现场网上查验为准)。资质,(4)业绩要求:标段(包)一: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类似项目的制造商单项合同业绩(至少一项,合同金额大于300万元),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的封面、盖章页、签订日期页、供货内容(供货清单)页、供货金额页以及主要设备的业主验收证明等; 标段(包)二至标段(包)八: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类似项目的制造商单项合同业绩(至少一项),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的封面、盖章页、签订日期页、供货内容(供货清单)页、供货金额页以及主要设备的业主验收证明等;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要求:允许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业绩。标段(包)八的代理商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包含:门式起重机安装、修理(B))并提供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子项目需包含:门式起重机(B))。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0日 23时59分00秒至2024年07月01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图纸类别:无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11号辽宁莆商大厦1301。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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