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物流中心皂角铺营业室集装箱专用门式起重机整治公开竞争性谈判 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TBZX-FW-2024- 402 )
*重要提示:国铁采购平台自2024年3月28日起上线会员服务功能并向平台供应商试行收取会员服务费和单次项目使用费,具体事项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查看《关于开展国铁采购平台会员服务和收费工作的通知》或下载采购公告相关附件,了解有关内容和要求,也可通过010-95306-8进行咨询。请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按照国铁采购平台要求提前缴纳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以免影响各供应商参与项目报价。
受 成都铁路物流中心 委托,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 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物流中心皂角铺营业室集装箱专用门式起重机整治公开竞争性谈判 项目 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物流中心皂角铺营业室集装箱专用门式起重机整治公开竞争性谈判项目。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件划分、数量、服务时间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1资质要求:
3.1.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报价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整治),许可子项目:包含桥式、门式起重机。
3.2财务要求:
3.2.1须提供近2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时间开始据实提供。
3.2.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自行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3.3.1报价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1月至今,以合同履行期限在前述时间范围内为准)不少于3个门式起重机安装、改造、整治、维保或大修的服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应合同。
3.3.2须提供由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由发包单位出具的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4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2024年1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上岗前须将相关证件报采购人存档;合同执行期间人员累计变动率不得超过30%,须提供承诺书。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 须 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报价 。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 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4.2 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 从 20 24 年 6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 24 年 7 月 2 日 00 时 00 分止,公开发售,电子版 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人民币。 如果需要 购买纸质版 采购文件 的,请在 采购文件 发售时间内,联系 采购 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版 采购文件 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 报价 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售期内,报价人须登录国铁采购平 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获取 采购文件 。 报价 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报价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成功后在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同 时 报价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 须 在发售期内 将《供应商 信息 表》 Word版和 加盖报价人公章 的 PDF版 ( 格式 见附件 1 )发至 采购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444142035 @ qq .com (邮件主题格式如下:项目 编号 ,公司简称,包件号) 。
4 .4购买 采购文件 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 报价 文件或放弃参与报价的,请在递交 报价 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 报价 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将扫描件发送至第4.3条款指定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4.5不符合采购公告第4.3条款要求的供应商,无法参与后续报价事宜。
4.6获取采购文件不足两家 供应商 的包件,自动流标。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 20 24 年 7 月 9 日 09 时 00 分 至 09 时 3 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楼本项目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 不 按照 采购 文件要求密封的 报价 文件,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
5.3递交报价文件不足两家供应商的包件,自动流标。
本项目定于 2024 年 7 月 9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 ,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届时请报价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媒介上发布。
成交人在收到《代理服务费收取函》后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即按包件成交金额大小划分代理服务费收取档次,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金额,各档累加为代理服务费总额。具体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 |
1000万元以下 |
1000~3000万元 |
3000~5000万元 |
5000万元~1亿元 |
1亿元以上 |
代理服务费费率 |
1.5% |
1.3% |
1.0% |
0.7% |
0.5% |
采购人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铁路物流中心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
联系人: 蔡世明
联系电话: 028-86430922、13111852232
采购 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邮政编码:610051
项目联系人: 廖冶
联系 电话: 13408 603154/028-86450072
邮箱:4441420 35 @ qq .com
谈判保证金 和 采购 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 采购 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谈判保证金 银行转账 须从 报价 人企业基本账户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 采购人 要求成交人缴纳履约保证金,请勿错误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2024 年 6 月 26 日
附件1:
供应商 信息 表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
|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寄地址 |
|
项目名称 |
|
包件号 |
|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谈判保证金) |
年 月 日
备注:1.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 服务需求 明细表
包件号 |
项目 |
序号 |
配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万元) |
承诺增值税税率 |
投标保证金 |
01 |
成都铁路物流中心皂角铺营业室集装箱专用门式起重机整治 |
1.1 |
大车车轮 |
Φ600*130(踏面)650*180(外沿)材质42CrMo |
件 |
20 |
2024 年 7 月 1 日 -8 月 15 日 |
48 |
13% |
7200元 |
1.2 |
主动车轮轴 |
材质42CrMo |
件 |
12 |
||||||
1.3 |
被动车轮轴 |
材质42CrMo |
件 |
8 |
||||||
1.4 |
轴承 |
23226 CC/W33 |
件 |
40 |
||||||
1.5 |
定距套 |
材质45# |
件 |
40 |
||||||
1.6 |
轴承座 |
材质Q235 |
件 |
40 |
||||||
1.7 |
端盖 |
材质Q235 |
件 |
32 |
||||||
1.8 |
透盖 |
材质Q235 |
件 |
8 |
||||||
1.9 |
螺栓 |
M20*180 |
件 |
320 |
||||||
1.10 |
止退垫 |
130 |
件 |
40 |
||||||
1.11 |
圆螺母 |
M130 |
件 |
40 |
||||||
2 |
人工费 |
|
项 |
1 |
||||||
3 |
其他 |
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管理费、其他零配件、材料所产生的费用。 |
项 |
1 |
备注:此表所列工作量为预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时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不在此表所列的工作量以第三方审价结果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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