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中央空调冷凝器机组)、压力管道(高、中压管道)、电梯(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杂货电梯<传菜电梯>)、起重机械、叉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传菜电梯>
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各使用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将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相关法律规定事项公告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
文章推荐:
电站服务事业部海门电厂2024年-2025年起重设备维护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