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周口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工程(一期)3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40522 | 交易分类: | 水运工程 |
监督部门: | 周口市港航管理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凡忠卫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94-8912395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周口市川汇区滨河南路 |
周口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工程(一期)
3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口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工程(一期)3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交投港航周口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20%自有资金+80%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周口港中心港区中心作业区工程(一期)位于周口市商水县沙颍河南岸,拟新建13个2000吨级集装箱专用泊位,泊位总长度1089米,设计年通过能力107.5万标箱。本次招标拟采购3台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周口市商水县沙颍河南岸,距上游周口港中心港区范营作业区约3.5km,距下游郑埠口枢纽约4.8km。
2.3资金来源:20%自有资金+80%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已落实。
2.4招标范围:
采购3台41t—18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包含对上述设备(含备件)的设计(含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发)、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重载联调、设备报检报验、技术服务(含图纸移交、培训)、质保等。
2.5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生产、现场安装,14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技术服务(含图纸移交、培训)等并完成交工验收。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ZKG-QC-1标段:3台41t—18m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A))。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制造、销售吊具下额定起重量40吨(及以上)的带远程控制或自动化或半自动化岸边集装箱起重机3台及以上的业绩。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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