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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浙江分公司(杭州地区)建工安责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4-10

太平财险浙江分公司(杭州地区)建工安责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险浙江分公司(杭州地区)建工安责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P-TPIZJ-2024-S2-008;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4-D-E06245),招标 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委托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进行 公开 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2.

2.1 项目名称:太平财险浙江分公司(杭州地区)建工安责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为更好的帮助投保企业消除事故隐患,降低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概率,拟选择优质供应商对投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提供专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及其他安全事故预防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工作为准)。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3 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为含税人民币260万元(该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金额以最终下的订单为准)

2.4 标包划分(下列标段预算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实际金额以最终下的订单为准):

标段序号

服务范围

标段预算

中标供应商数量

服务地点

是否互斥

标段一

特种设备检测

60 万元

1

杭州市

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标段二

事故预防服务(不含特种设备检测)

200 万元

1-4

2.5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一)

3.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至少须提供一个2021年1月1日之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特种设备检测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合同内容中须特种设备检测类,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3.3 投标人具有由政府部门核准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且检验范围须包含塔式起重机、升降机、起重机械(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 在最近三年内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 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7)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二)

4.

4.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2 投标人至少须提供一个事故预防服务类或隐患排查服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合同内容中须体现事故预防或隐患排查,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4.3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其它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4.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最近三年内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5.1 请于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 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 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5.3 招标文件各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2)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及项目简称);

(3)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5.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5.5 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6 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前至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s://eps.cntaiping.com/)完成注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6.

6.1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7日9时30分,地点为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5楼1号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6.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投标文件);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4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人民币 10000 .00 元。

标段二人民币 20000 .00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金采网( http://www.cfcpn.com/ )、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chengezhao.com/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质疑、投诉及举报途径

为保障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招标人有接受公开监督的渠道,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在招标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以以下三种途径(质疑、投诉及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一) 质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招标要求、招标程序及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合规性有异议的 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 http://eps.cntaiping.com 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的任何时间 以书面形式 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文字形式 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超过以上时效的质疑,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自收到书面质疑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就质疑事项给予答复。

质疑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采购办公室

受理联系人: 赵颖

电子邮箱:zjzhaoy@tpi.cntaiping.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136号广利大厦15楼

(二) 投诉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如对以上招标人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以上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自收到质疑答复之日或答复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所在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事项应当是以上经过质疑的事项并在投诉时效内的,否则采购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财务会计部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136号广利大厦15楼

联系人:孙洁莹

电子邮箱:hzsunjy@tpi.cntaiping.com

投诉电话:0571-28869908

(三) 举报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中 太平财险采购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 ,存在收受利益、串通投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太平财险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途径如下:

受理单位: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XFJB@tpi.cntaiping.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3层。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址:杭州市庆春路136号广利大厦 7

联 系 人: 戴文琦

话:0571- 28320517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室

项目负责人:刘归航、刘晶、金煜尧、孙婉超、闵代道、何琴琴、童本锋、许雅思、王玮

话:18018758627、15267119796、13928484064

电子邮件:liugh2@gcbidding.com、15267119796@139.com 、13928484064@139.com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3110910037672406245 (账号仅对应本项目标书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非投标保证金账户)

招标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 24 0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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